2025海口汽车置换更新,有补贴领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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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来查收(cháshōu)这份补贴大礼包
2025年海口市(hǎikǒushì)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
最高补贴(bǔtiē)5000元/辆????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海口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(yǐjiùhuànxīn)工作方案》决策部署(bùshǔ),积极响应国家扩大内需、促进消费升级的政策导向,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,推动我市(wǒshì)汽车(qìchē)行业消费市场持续(chíxù)健康发展,经研究决定开展“2025年海口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”活动。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:
自2025年4月1日(含当日,下同)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,对个人消费者转让(不含变更(biàngēng)登记(dēngjì)和报废)已于2025年4月1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(de)2012年7月1日后(rìhòu)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(chéngyòngchē)、2014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、2019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在海口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(xiāoshòu)机构(jīgòu)购买乘用车新车(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),凭在海口市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即可享受补贴。
不受(shòu)户籍和上牌地区限制。
汽车“置换更新(gēngxīn)”补贴根据购买新车价格(价税合计)给予(jǐyǔ)相应的一次性定额补贴。
????三、补贴对象和条件(tiáojiàn)
补贴对象(duìxiàng)为个人消费者。转让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,且应同时符合(fúhé)以下条件:
1️⃣个人消费者转让(zhuǎnràng)名下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(以下简称“旧车”)应当于2025年4月1日前登记(dēngjì)在(zài)本人名下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。
2️⃣个人消费者(xiāofèizhě)转让乘用车,转让日期(rìqī)应在2025年4月(yuè)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,转让日期以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》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。
3️⃣个人消费者新购(xīngòu)乘用车,购买(gòumǎi)日(rì)期应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,购买日期以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。
4️⃣个人(gèrén)消费者转让的乘用车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转移登记(dēngjì),转移登记日期以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载明(zàimíng)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。
5️⃣个人消费者新购的乘用车应于2026年1月(yuè)10日前在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车辆初次(chūcì)注册登记上牌(pái),取得(qǔde)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,注册登记日期以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为准,且登记为非运营性车辆。
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与购买新车时间,不(bù)分先后顺序。
请密切关注海口市(hǎikǒushì)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后续发布的补贴申报细则(xìzé)以及申报方式。
*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海口市(hǎikǒushì)商务局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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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25年4月1日(含当日,下同)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,对个人消费者转让(不含变更(biàngēng)登记(dēngjì)和报废)已于2025年4月1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(de)2012年7月1日后(rìhòu)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(chéngyòngchē)、2014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、2019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在海口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(xiāoshòu)机构(jīgòu)购买乘用车新车(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),凭在海口市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即可享受补贴。
不受(shòu)户籍和上牌地区限制。
汽车“置换更新(gēngxīn)”补贴根据购买新车价格(价税合计)给予(jǐyǔ)相应的一次性定额补贴。

????三、补贴对象和条件(tiáojiàn)
补贴对象(duìxiàng)为个人消费者。转让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,且应同时符合(fúhé)以下条件:
1️⃣个人消费者转让(zhuǎnràng)名下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(以下简称“旧车”)应当于2025年4月1日前登记(dēngjì)在(zài)本人名下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。
2️⃣个人消费者(xiāofèizhě)转让乘用车,转让日期(rìqī)应在2025年4月(yuè)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,转让日期以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》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。
3️⃣个人消费者新购(xīngòu)乘用车,购买(gòumǎi)日(rì)期应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,购买日期以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。
4️⃣个人(gèrén)消费者转让的乘用车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转移登记(dēngjì),转移登记日期以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载明(zàimíng)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。
5️⃣个人消费者新购的乘用车应于2026年1月(yuè)10日前在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车辆初次(chūcì)注册登记上牌(pái),取得(qǔde)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,注册登记日期以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为准,且登记为非运营性车辆。
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与购买新车时间,不(bù)分先后顺序。
请密切关注海口市(hǎikǒushì)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后续发布的补贴申报细则(xìzé)以及申报方式。
*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海口市(hǎikǒushì)商务局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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